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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代办
化妆品作用部位分类目录
序号 作用部位 说明
B 新功效 不符合以下规则的
01 头发 注:染发、烫发产品仅能对应此作用部位;
防晒产品不能对应此作用部位
02 体毛 不包括头面部毛发
03 躯干部位 不包含头面部、手、足
04 头部 不包含面部
05 面部 不包含口唇、眼部;
注:脱毛产品不能对应此作用部位
06 眼部 包含眼周皮肤、睫毛、眉毛;
注:脱毛产品不能对应此作用部位
07 口唇 注:祛斑美白、脱毛产品不能对应此作用部位
08 手、足 注:除臭产品不能对应此作用部位
09 全身皮肤 不包含口唇、眼部
10 指(趾)甲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代办
化妆品产品剂型分类目录
序号 产品剂型 说明
00 其他 不属于以下范围的
01 膏霜乳 膏、霜、蜜、脂、乳、乳液、奶、奶液等
02 液体 露、液、水、油、油水分离等
03 凝胶 啫喱、胶等
04 粉剂 散粉、颗粒等
05 块状 块状粉、大块固体等
06 泥 泥状固体等
07 蜡基 以蜡为主要基料的
08 喷雾剂 不含推进剂
09 气雾剂 含推进剂
10 贴、膜、含基材 贴、膜、含配合化妆品使用的基材的
11 冻干 冻干粉、冻干片等
化妆品中文标签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
(二)注册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注册人或者备案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同时标注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
(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国产化妆品应当同时标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四)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五)全成分;
(六)净含量;
(七)使用期限;
(八)使用方法;
(九)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具有包装盒的产品,还应当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
产品中文名称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显著位置标注,且至少有一处以引导语引出。
化妆品中文名称不得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进行命名,注册商标、表示防晒指数、色号、系列号,或者其他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除外。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对其含义予以解释说明。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应当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证书编号,在销售包装可视面进行标注。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安全警示用语:
(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化妆品限用组分、准用组分有警示用语和安全事项相关标注要求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化妆品要求标注的相关注意事项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规定其他应当标注安全警示用语、注意事项的。
化妆品净含量不大于15g或者15mL的小规格包装产品,仅需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注册人或者备案人的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等信息,其他应当标注的信息可以标注在随附于产品的说明书中。
具有包装盒的小规格包装产品,还应当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
公司致力于涉水产品卫生批件、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等咨询指导代办。主要服务于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化妆品、食品、工业产品等。我们的技术服务,为公司产品上市销售提供通行证,终身技术服务合作,让您省时省力赢得市场。
1、涉水产品卫生批件:
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
许可办理事项:新办、名称变更、许可事项变更、延续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
许可办理事项:新办、名称变更、许可事项变更、延续
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许可办理事项:新办、名称变更、许可事项变更、延续
4、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
许可办理事项:新办、名称变更、许可事项变更、延续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许可办理事项:新办、名称变更、许可事项变更、延续
6、各项产品检测:
涉水产品检测、产品注册检测、消毒剂、消毒器械、抗制剂上市前检测、化妆品备案检测、车间环境检测
7、企业标准备案: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标准备案、化妆品企业标准备案声明、消毒产品企业标准备案声明、工业产品企业标准备案声明、其他企业标准备案声明。
8、服务项目:
办理过程中我们将为企业提供全程指导:厂房设计、车间布局、实验室布局、现场验收指导、实验室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实验员技能培训、标准备案、产品检测等全程服务、企业在现场审核时顺利通过、快速获取许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