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涉水产品卫生批件代办 |
面向地区 |
全国 |
水处理材料(活性炭滤芯、KDF滤芯、微滤膜滤芯、超滤膜元件、纳滤膜元件、反渗透膜元件、离子交换树脂)涉水批件代办
进口产品变更在华责任单位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卫生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生产企业终止对原在华责任单位授权的证明。证明文件如为外文,应当译为规范的中文,中文译文应当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
(四)原在华责任单位放弃生产企业对其授权的证明;
(五)新在华责任单位授权书。
涉水批件办理产品彩色照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提交的照片应当与送检产品一致;
(二)管材和管件应当提交样品片段的照片,并显示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的标签;
(三)蓄水容器、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密封止水材料、水处理材料、水质处理器应当提交整个产品的照片,并显示各主要单元和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的标签;
(四)防护材料、化学处理剂应当提交用250ml透明玻璃瓶盛装(有避光等特殊要求的除外)的样品照片,玻璃瓶上应贴有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