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带岭区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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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剂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代办:
(一) 粉剂消毒剂。
(二) 片剂消毒剂。
(三) 颗粒剂消毒剂。
(四) 液体消毒剂。
(五) 喷雾剂消毒剂。
(六) 凝胶消毒剂。
对于有净化要求的,在相应类别后注明“(净化)”。

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代办目录
卫生用品
(一) 卫生巾、卫生护垫。
(二) 卫生栓(内置棉条)。
(三) 尿裤。
(四) 尿布(垫、纸)。
(五) 隔尿垫。
(六) 湿巾、卫生湿巾。
(七) 抗(抑)菌制剂(栓剂、皂剂除外)(注明具体剂型)。
(八) 隐形眼镜护理液。
(九) 隐形眼镜保存液。
(十) 隐形眼镜清洁剂。
(十一)     纸巾(纸)。
(十二)     卫生棉(棒、签、球)。
(十三)     化妆棉(纸、巾)。
(十四)     手(指)套。
(十五)     纸质餐饮具。
对于有净化要求的,在相应类别后注明“(净化)”。

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办理人员要求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配备适应生产需要的具有知识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知识的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并经培训合格上岗。
质量检验人员应具有检验相关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以及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检验知识和实践经验,并经培训合格上岗。
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相关知识的培训,合格上岗。
第四十六条 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上岗前及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肠道传染病患者及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慢性渗出性皮肤病、手部真菌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分装或质量检验。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建立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等知识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培训计划应与企业当前和预期的生产相适应。
企业应保留所有人员的教育、培训档案。
第四十八条 非洁净室(区)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洁净室(区)。
第四十九条 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穿戴工作服,并不得有进食、吸烟等影响产品卫生质量的活动。
净化车间和卫生用品生产车间工作人员在操作前应进行洗手消毒;在生产过程中应穿戴工作服、鞋和帽,不得穿戴工作服、鞋和帽等进入非生产场所,不得戴首饰、手表以及染指甲、留长指甲等。净化车间的工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代办
复配消毒液
1.称量装置
2.配料装置
3.反应装置
4.储存装置
5.灌装设备
6.水处理装置(外购生产用水除外)
7.打码设备
8.包装设备(封口机/旋盖机、打包机)

代办静电空气消毒机卫生许可证
1.漏电流测试仪
2.程控绝缘电阻测试仪
3.耐压测试仪
4.万用表
5.台虎钳
6.砂轮机
7.台钻
8.声级计
9.风速仪
10.高压测试仪

代办化学指示物卫生许可证
1.裁剪设备
2.搅拌设备
3.丝印设备
4.干燥设备
5.称量装置
6.包装设备
7.打码设备

2.10灭菌包装物
1.印刷机*
2.无溶剂复合机
3.分切机
4.制袋机
注:*委托印刷加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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